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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商务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关于做好2004年加工贸易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分配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从2004年起对加工贸易农产品进口关税分配方法和申领办法进行了实质性的重大调整。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将使用统一的《农产品进口关税证》,不再区分“A、B证”,将原有随来随申领证的方法改为年度申请的方法,所有配额年初一次性发放到企业。但羊毛和毛条加工贸易配额仍然实行凭《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合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法,详见商务部公告2003第52号。
二、农产品关税配额由商务部和发改委分别管理。我市企业办理豆油、菜子油、棕榈油、食糖、羊毛、毛条的进口关税配额申请由商务部授权机构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进出口处受理;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的进口关税配额申请由发改委授权机构深圳市发展计划局产业处受理。
三、加工贸易企业向商务部、发改委各授权机构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时间为每年10月15日至30日(凭合同先来先领的方式除外)。今年申请截止时间顺延至11月15日,请有关企业按时办理申报手续。
四、农产品关税配额申请需知及表格请参阅商务部、发改委《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羊毛、毛条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实施细则》、《2004年棕榈油、豆油、菜子油、食糖进口关税管理分配细则》、《2004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请条件和分配原则》等文件,这四份文件可从深圳市经贸易局网站加工贸易栏,或从商务部网站“政策发布”,发改委网站中查阅和下载申请表格。
五、在执行中,如对《办法》和有关“实施细则”有不详之处,请即予深圳市经贸易局加工贸易处联系。各主管部门联系电话如下:
市经贸局加工贸易处电话:
三资企业:83228744
来料加工:83251043、83228743
市发展计划局产业处电话:82104415
地址:上步中路市府二办五楼544室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进出口处电话:82104094、82104918
地址:上步中路市府二办四楼409室 王先生
网址:www.szboftec.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经济贸易局加工贸易处
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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